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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关注了很久,无意看到问题就回答一下。
但是在回答题主这个问题之前,想先说一下《神武》与《梦幻》之间的“渊源”。
01年,徐宥箴加入网易,但徐宥箴当时是以“客服”的身份成为了网易员工。紧接着。徐宥箴对《大话西游2》提出大量修改意见并获得认同。
02年8月,徐为《梦幻》立项,开始策划《梦幻西游》。
那么徐策划了哪些内容呢?
人物基本属性、战斗数值计算
炼药、烹饪、打造、木匠、奖券兔子、礼物兔子
体力、活力在网游的创先使用、召唤兽寿命的使用
召唤兽的属性、特技、合成、变异(除画面表现外)、变身效果
剧情技能规划及效果、除地图编辑外的所有帮派内容
除装备名称、造型外的装备效果、装备特技、特效
大话1门派法术基础上,改造成梦幻西游中的门派法术。
子女养育的所有内容、阵法的所有内容、20~99级师门任务
抓鬼、种族、任务链、宠物修炼、封妖、二十八星宿、挖宝、帮派等任务的所有内容。
天下英雄大会活动、修炼系统
飞升系统中法术、任务外的内容、变身、宝石效果、宝石商人、套装、特有装备
玩过《梦幻》的都应该清楚,以上内容基本上=梦幻初期的全部。
换言之,《梦幻》世界观和整个架构的产生与建立,几乎是徐宥箴一人所为。
有人会提到技术的实现以及资金的支持——是的,没有这些同样没有《梦幻》这个游戏。“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小时候长辈经常用这个来教导我们要好好学习,但常常我们会觉得力不从心,而最终我们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却无法成为一个天才,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绝大多数人,没有那百分之一的天赋。
而徐宥箴对于《梦幻》而言,恰恰是那百分之一的天赋。
06年,《梦幻》在线人数突破一百万,而此时,徐离开了网易,带着十几个人,成立了多益网络。
07年,《梦想世界》作为多益的第一款游戏正式上线。(可能这里很多人不知道这款游戏,但我个人断断续续地玩了很多年,觉得这款游戏比起《神武》更有老徐特色,基本上是作为多益的第二品牌了,坚持不懈走过了八九年了吧。感兴趣的自己搜一下吧,跟答案无关,就不多说了。)
10年,多益网络推出《神武》。
回到06年,关于徐离开网易的原因,众说纷纭,说到底,无非就是四个字,“理念不合”。
那么理念不合在哪里呢?
这里就可以详细说到《神武》了。
《神武》和《梦幻》最基本的共通点在哪呢?西游背景,回合制。换言之,可以将其简单理解为,这两款游戏,是徐宥箴对西游的两次改编衍生物。
《神武》和《梦幻》最基本的区别在哪?经济系统。最直接表现的一点,《神武》是道具收费,《梦幻》是点卡收费。
如果直接以《神武》和《梦幻》的区别作为关键词搜索,你能看到的最多的说法,就是“《神武》绿色《梦幻》坑钱”。
接下来作为一个玩家身份,说一些感受。也许由己出发对比两款游戏,大多唯心。
多少《梦幻》玩家一开始是为了画面为了游戏去玩,后来发现可以卖号,然后就是为了卖号去玩,砸进去几万卖个几千沾沾自喜——玩游戏就是为了最后把号卖了吗?
至少我不这样想,我也不相信真的喜欢玩游戏的会这样想。
玩过游戏的都知道,什么五人开黑,组队刷BOSS,游戏里牵绊你留下来的,第一是可玩性,第二就是游戏里那些认识的人。前几年还是两个游戏同时在玩,但是《梦幻》越来越给我倚重感觉——太冷了。
这种冷并不是说人少,人山人海多得不行。但是,如果游戏就是江湖,你提剑走天涯,身旁永远有人在喧嚣,但无人与你对坐饮酒。
反而是《神武》,认识了不少好友。所有的游戏日常都大同小异地在无聊,但有人陪你过就会觉得虚度光阴也很好。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吧。
以上关于故事时间线的内容引用自:神武与梦幻西游 那些年的前前后后
一时收不住——回到问题。
上文我们提到,徐在网易的多年劳动合同中,是以“客服”身份签约,这一点可以在这场诉讼案的判决书中得到证实。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来看看著作权法里是怎么说的: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
用在这里,就是说,《梦幻》的文字相关著作权属于徐。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
但如果有以下情况,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作者,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情况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情况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由于徐以“客服”身份待在网易,合同里自然不能也不会有规定说其所创作文字产品属于网易,所以情况2排除。
而徐在创作《梦幻》相关文字作品时,并非是因网易的“物质技术条件”才有。所以情况1不成立。
所以在这一点上,《梦幻》的文字相关著作权依旧属于徐。
这就好比,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但我同时是一名网络写手,那么我在职期间,写的所有文章,都不属于我的公司,而是属于我。
再假设,我是个很有名的网络写手,写了很有名的小说,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想用我的小说去拍电影或者电视剧,那么他们必须跟我个人来买版权。他们并不能说,我是这个公司的,所以他们可以直接用我的小说去拍电影或者电视剧——这很明显是不对的。
那么我们再看看判决书中,《梦幻》状告《神武》侵权的部分是什么。
门派技能法术、特技、特效这三项上的文字。
这些词是哪些呢?
龙宫、普陀山、狮驼岭、五庄观、盘丝洞、文韬武略、为官之道、后发制人、横扫千军、破釜沉舟、大慈大悲、歧黄之术、一苇渡江、妙手回春、救死扶伤、分身术、定身符......
好了看到这里可以散了......
一、这些文字中,部分属于吴承恩老先生的《西游记》。不仅仅是《梦幻》、《神武》有,市面上的任何一款与西游相关的游戏产品,几乎都能找到这些公有内容。
二、成语什么的就不说了吧......
三、有些游戏用语在游戏行业已经成为普遍性用语,就好像“走位”“奶”“玄不救非氪不改命”这种表达,说抄袭,实在无从谈起。
且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判决书。
网易起诉侵权的内容仅为100多个名词,而《神武》整个游戏的文字作品为200万字——这个对比实在吓人。
这里提一下一桩久远的小案件,该案件最终网易胜诉,但判决书中明确指出,“(网易公司主张被告抄袭该公司创作的文字作品)部分内容是汉语中的日常用语、地名,或是《西游记》等其他作品中使用过的内容,或是上述内容的简单组合”,此部分著作权“不属于网易”。
附上所提到的判决书: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世纪鹤图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最后想说,不是所有涉及商业相关都必须用上“阴谋论”,只不过多益近期正准备上市,这么多年了网易选择在这个时候提出告诉,想必也是存了一定的阻拦意思吧。
只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西游记》是吴承恩老先生的,不是活着的某一个人的。
以上。转载自:
标签: 梦幻西游剧情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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