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写道,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根据该通知,2023年起对于持有时间未满一年的车辆,每人每年仅有前两辆出售可到相应市场开具发票,达到三辆及以上时,各相关机构和企业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对外表示,新措施会让二手车交易流程更加规范。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不管消费者买的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在卖出时均当作二手车进行交易。
据悉,普通消费者买卖二手车的主要流程有三部分:车辆查验、开具发票、转让登记等。

文章来源:
快科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